南都訊 記者謝亮輝 通訊員董健方 張毅濤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向市民群眾發出提醒,凡市屬十區群眾戶口簿首頁戶別欄(左上角)尚未登記為“居民戶口家庭戶”或“居民戶口集體戶”的,請於2014年12月31日前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前往戶籍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戶籍地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更換新的居民戶口簿。從化、增城市群眾結合撤市設區工作開展再行統一更換,公安戶政部門將在辦理戶政業務時統一查驗居民戶口簿。
  據悉,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相關部署,為加快廣州市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廣州市從2010年5月1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逐步開展更換統一的居民戶口簿工作,更換後的居民戶口簿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統一登記為“廣州市居民戶口”。
  廣州公安戶政部門負責人表示,如本人及同一戶口內成員的文化程度、婚姻狀況等項目發生變化需變更的,可在辦理換領身份證或辦理其他戶政業務時,攜相關證明材料一併辦理,具體手續可登陸廣州金盾網戶政管理頻道查閱相關辦事須知。“公安機關已做好充分準備,群眾只要攜帶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機關將即來即辦、一次辦結。”
  另外,為方便群眾在辦理居民身份證後能及時領到證件,廣州市公安戶政部門還推出了居民身份證領證短信告知便民服務,群眾在提交辦證申請後,只需安心等待,不必往返到辦證窗口詢問證件辦理情況。  (原標題:年底前請更換新“居民”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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