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政府是責任政府、法治政府,涉及比較複雜或重大、跨區域的問題可設立相關‘協調機構’,其他要慎之,防止冗員。部門若都守土有責、盡心盡責,就無需成立徒有虛名的‘領導小組’。要堅決精簡,真正做到‘權隨事設、責隨事定、人隨事走’。”
  ——上海交通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樊博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全國一次性減少13萬餘個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僅湖南就減少1.3萬餘個,江蘇、內蒙古分別減少8472個和8081個。上海交通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樊博對此提出如上看法。
  “過去我們都把GDP、引多少外資等作為考核幹部政績的指標,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經濟和社會要發展,沒有良好的環境和制度條件也不行,所以法治實際上也能夠促效益,它是一個長久的、可持續的效益。從這個角度講,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考核,實際上意味著法治也是生產力,但它是一種軟實力。”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日前閉幕。全會公報發佈後,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做客新華網《新華訪談》欄目,為網友解讀公報精神。莫紀宏表示,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反映了這樣的一種理念,即法治也是生產力。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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